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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

发布日期:2015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:1444

结核病患者国家免费政策

     目前我国对肺结核病人实行的免费政策包括:患者或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到当地结核病控制中心门诊就诊,接受首次免费X光胸片检查、涂痰片抗酸杆菌免费检查;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,可免费领取6—8个月统一方案规定的抗结核药品治疗。

      结核病患者除享受到国家免费政策外,若有参加揭东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者,在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接受检查治疗的结核病患者,除结核病控制项目规定的免费部份外,门诊自费部份也可享受报销待遇,每年基本医疗费用限额4000元,基金支付比例50 %,起付线400元。


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险政策

    若有参加揭东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精神病患者,在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接受检查和治疗,门诊检查和治疗药品的费用可享受报销待遇,每年基本医疗费用限额5000元,基金支付比例50 %,起付线400元。


高血压II级以上(含II级)患者医疗保险政策

       若有参加揭东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高血压II级以上(含II级)患者,在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接受检查和治疗,门诊检查和治疗药品的费用可享受报销待遇,每年基本医疗费用限额5000元,基金支付比例50 %,起付线400元。


糖尿病患者医疗保险政策

      若有参加揭东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糖尿病患者,在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接受检查和治疗,门诊检查和治疗药品的费用可享受报销待遇,每年基本医疗费用限额5000元,基金支付比例50 %,起付线4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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